邯郸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注册成立。截止2005年6月1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成立初期的15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改变为国有、民营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参股的多元股权结构的企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营,现已与市内各商业银行、华夏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城郊联社以及省开发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单位积极进行业务合作,已于部分银行、信用社签定了“银保合作协议”,拓展了合作领域。
公司坚持以“诚信为本、担保为桥,改善银企关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为宗旨;以“社会性、合法性、安全性”为基本运营准则;以积极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己任。根据经营业务需要,公司现设“一室两部:,即综合办公室、担保业务部、风险管理部。
公司担保的重点是:市内依法注册的“科技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和社区服务型“等国有、民营和合资中小企业。只要是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重合同守信用,贷款能按时还本付息,我公司将竭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
一、受礼担保有哪些条件?
1、申请担保企业为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经济实体;
2、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时常、有效益、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企业讲诚信、经营管理好、资金回笼快,还贷能力强;
3、每笔贷款担保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
4、一般提供一年期限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和临时周转贷款担保。
5、企业能落实反担保措施(一般掌握有形资产作反担保,且土地、厂房抵押率不超过70%,通用设备抵押率不超过30%;也可提供第三方保证)。
二、怎样获得担保贷款?
第一步 企业直接向合作银行或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或信用社经过对该企业了解同意贷款后向担保公司推荐担保客户;或者企业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担保公司经过了解同意担保后向银行或信用社推荐贷款用户;
第二步 担保公司对银行或信用社拟贷款的客户,经过业务人员进一步调查,如果不符合担保条件,将给企业一个回复;如果符合条件,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 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贷款证》及《贷款卡》复印件
5、《验资报告书》复印件
6、前三年度审计报告及上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7、法人代表和财务主管身份证 复印件
8、企业章程 复印件
9、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反担保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四步 担保公司的业务员根据对企业的调查了解和所收集的资料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评审;
第五步 企业经过评审通过后,签订关合同,合同有:
1、企业与银行或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2、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管合同》和《反担保保证(抵押、质押)合同》
第六步 担保公司与银行共同监督企业资金运用情况,直接收回贷款,免除担保责任
三、担保怎样收费?
担保公司运营期间不以赢利为目的,但为了维持公司正常工作,将向受担保企业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根据借款期限、低压物等状况一次性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以内收取;
2、评审费:原则上按担保申请额的3‰以内收取;
3、担保奉贤保证金:一次性按借款金额的2%收取(按期归还贷款者,其保证金全额退回)。
四、担保贷款逾期后怎么办?
如果担保贷款逾期,将从保证金中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1、逾期一个月以内归还的,按贷款归还额的1%计算;
2、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归还的,其保证金额作为违约金收取;
3、如超过担保期限担保公司为债务人代偿的,债务人除向本公司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外,还须支付2%—10%的违约金,并承担清偿的全部费用。
五、受保企业有哪些义务?
1、受保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贷款资金,不许挪作它用;
2、受保企业每月向担保公司报送财务报表;
3、担保公司对保后企业进行跟踪监测过程中,受保企业必须积极配合;
4、受保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通告担保公司;
(1) 经营机制变化;
(2)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 抵押权利发生争议;
(4)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注:企业所提供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邯郸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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